开门撞到骑车人,多数出在停车位置和开门动作上。车身靠边二十到三十厘米,禁停路段、人行横道、路口附近别停。开门换成离门远的那只手,先推开一条缝看清侧后方再下。乘车人从右侧下车,孩子坐后排把儿童安全锁打开。骑车经过停靠车辆,横向留出一米以上。

车门推开有八十到一百厘米

停车、开门、下车,一天要做好几次,多数时候什么也不会发生。这类事故概率不高,代价却不成比例:门一开,后面骑车的人几乎没有反应时间。

多地交警的科普里给过同一个数:大部分轿车的车门完全打开,横向占掉八十到一百厘米。按电动自行车十五公里的时速算,一秒钟走四米出头。门从关到开只要一两秒,人从看见到刹住车,通常来不及。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写得很直接: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第七十七条对乘车人是同一句话。门开出去撞了人,开车门的不管是司机还是乘客,都算妨碍通行。

先看停的地方,再看门朝哪儿开

靠边的位置,大致决定了门后有没有人。交警和法院的科普材料里都提到一个数:车身距路牙二十到三十厘米。贴得够近,门开出去还在非机动车道边上;离得远,门正好横在骑车人必经的那条线上。

条例第六十三条还列了几类不能停的地方: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、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,路口、急弯、桥梁和隧道以及距这些地点五十米以内的路段,公交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门前三十米以内。在这些位置停车本身就违法,开门撞人时责任很难轻。

今年八月央广网报道过一起案件:网约车司机把车停在禁停路段,车身离路牙一米五左右,乘客推门撞倒骑车人,骑车人后来死亡。法院认定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,判了一年三个月,乘客承担民事赔偿。门是乘客开的,位置是司机选的,两件事叠在一起才走到这一步。

换个手开门,先开一条缝

荷兰的做法被各地交警反复推荐,叫荷式开门法:左舵车的驾驶人用右手开左前门。换手开门,上半身必然跟着转,头也转过去,视线顺势扫到侧后方。用靠近门的那只手,身体不动,眼睛还看着正前方,门已经推出去了。

只靠转体还不够。更稳的是两段式:先把门推开一条缝,停一两秒,从缝里看后视镜,再侧头看肩后,确认没车再推。这条缝同时也是给后面骑车人的信号,有人要下车,他会往旁边让一点。

门推开以后手扶着门边。风大的时候门会被吹开,冬天戴手套容易滑手,这两种情况在路边都常见。下车关门轻一点,别甩。

后排、孩子和网约车

乘车人从右侧下车,这一条在交警科普里几乎每次都会写。左后门正对车道,门一开直接拦在车流前面。带孩子的家庭更要注意,孩子个子矮,坐在车里看不到后面来车,也判断不出对方的速度。

后门侧面有个儿童安全锁拨片,启用以后车内拉手打不开门,只能从外面开。经常带孩子出门的车,这个功能值得一直开着。下车顺序也能固定下来:大人先下,站在门边挡一下,再让孩子下。

打车和坐网约车,从右后门下,先在车上把款付了、东西收好。有些路段司机只能靠左停,比如单行道左侧或者中央隔离带旁边,这种时候宁可让司机往前挪一段,也别在车流里开门。

骑车的人,把那一米留出来

车门全开八十到一百厘米,横向距离留到一米以上,门开到头也碰不到。这一米在早晚高峰不好留,但比抢那两秒值。

路边停着一排车,尤其刚停下、打着双闪的,默认车里有人要下。经过这种路段把速度降下来,手放在刹车上。别贴着车缝钻,也别在停着的车和路牙之间逆行。

非机动车道能走就走,没有的话靠道路右侧。头盔要扣上搭扣,只戴不扣,摔的时候照样飞出去。夜间把车灯打开,自行车可以贴一条反光贴,先被看见,才有后面的避让。

撞上之后的头十分钟

先停车,开双闪,在车后放三角警示牌。普通道路要求放在车后五十到一百米,高速上更远。人还倒在车道上,这一步比拍照急。

有人受伤就打 120 和 122,不要先跟对方谈责任,也别急着把车挪到路边。等交警到之前拍几张照片:车身离路牙多远、车门开到什么角度、人倒在哪个位置、地上有没有刹车痕。行车记录仪的文件先别让新视频覆盖。

责任按过错分。乘客开门引发的事故,法院一般把开门算作使用车辆的一部分,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限额内赔付,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。轻微刮擦也别只留一句口头承诺,把时间、车牌、电话写清楚,拍一张对方的驾驶证,后面省很多麻烦。